
从城堡出来,是一段热闹非凡的斜坡。小店的架子上叠着彩虹般的苏格兰呢披肩,盛装的吸血姬和罗宾汉被游人簇拥着立在灰墙下,影像科技馆(Camera Obscura)门前的哈哈镜吞吐着街景。五色杂陈中,有一条逼仄的小巷通往三作家博物馆。
“三”是我添的。确实只有三人:地面层的司各特,楼上的彭斯和地下室的斯蒂文森。楼房是一位男爵夫人捐的,事隔两个月,我已记不起她的名字。
司各特大概要算是苏格兰的鲁迅。司各特纪念碑矗立在火车站不远处的草坪上,黑黄,俊秀,持重,隔着浓雾看起来,竟像是一座险峻的山峰。老城区里满是挽着手的灰色巨人,这座碑是其中的头儿。我顾名思义,误以为那是苏格兰人民纪念碑(Scott's Museum),真没想到是献给一个人的。他的书我不爱,这一点也毫无办法。
彭斯是苏格兰的陶渊明,只是比较英俊。馆内文献记载,直到最后,他都是个面朝黄土背朝天的农民,但是没有陈列他用过的锄头。他收集的民歌手稿在玻璃柜里发黄。
最有感情的还是斯蒂文森。上小学时读了他的《金银岛》,真的对海盗生活心摇神驰了很久;也是托他的福,我从小就知道朗姆酒吃口好,后劲足,暖人脾胃,贵妇小姐们如果嚷嚷着要喝,就会被奶妈训一顿。我还非常喜欢他的一个童谣集《一花园的歌》(A Child's Garden of Verses),与我过去钟爱的《鹅妈妈童谣》相比,《一花园》实在是太正常,也太清淡了,但是嘛,随着年纪增长,最终能打动我的,还是这样子的歌。
站着抄了一些斯蒂文森的散句,回来译出:
“但是在我心底,我渴望被葬入苏格兰的灰土中,我来说句公道话……再没有比爱丁堡的路灯更可爱的星星了。老烟城啊,若我有忘记你的那天,就让我的右手忘记它的手艺。”
“青年时代是从世界这端闪电般前往那端的时代——身体和心都是——是尝试各国习俗的时代……我们每个人都属于许多个国家。”
“这世上最幸福的事,是生而成为一个苏格兰人。你必须在诸多方面这份好运付出代价……可是,生活会更温暖一些,更亲切一些;壁炉里的火苗色泽更红,雨中街道上,家里闪着更柔和的灯光;那些名字,通过诗和音乐变得弥足珍贵的名字,离我们的心也更贴近一些。”
真的,爱丁堡就是这样的地方。

门口的十四块路石上刻着十四名苏格兰作家的箴言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