弥达斯觉得金子的衣服倒也并不很沉。
特摩罗斯山脚辉丽的皇宫里,仆人已铺设下丰盛的食物。玫红的苹果,翠青的蜜瓜,深绛的石榴,还有那葡酒莹莹地泛着琥珀色泽。中午的太阳在酒的透红里蒸馏出静谧的光斑,世界的笑脸在杯盏里摇颤——已是夏了么—— 弥漫于静谧里的酒香使他微醺,进而恍惚了——这带着痴意的酒红,这非人间的晶莹色泽,唯有帕克特罗斯河最清的川才能酿就吧……故乡的河——是怎样的一条河呢?它难道不是跟所有的河一样,从森绿的植株的阴影里兀自抽出了一条白色带子么?——或许还有点儿不一样罢:它是一潭水银,罂粟往里面倒进了浓稠的红和黑;它是大的珍珠扇贝,日光在它的皮肤上绘了潋滟又沁冷的刺青——我不喜欢这方解石的尊,看这些膏黄的斑点——正辜负了好好的酒——弥达斯拿手指轻轻触了触杯沿,白色的酒杯立即变作闪亮的金黄。
“这……”立在一边的捧壶侍卫脸上现出惊恐来。
牛腿的颜色我也不喜欢,竟像是红炭呢——弥达斯遂又碰了仍旧滴着热油的烤牛腿,那只腿立刻也变成了硕大的金子。
他微笑——
“陛下,容我——”
“我知道,你下去吧。”他做了个不耐烦的手势,真蠢材——他想着:他们以为我自去沾染点金术,现在终于受着贪婪的惩罚了么?——他们当我再也吃不了东西,喝不了水,就会给自家毁了么?——实在好笑。不能吃,不能喝,终究不算什么了不得的事,只要我还能看见——何况现在又不很饿。
“就是这衣服”,他满意地抚平了下摆的褶皱,自顾自说了起来,“怕连宙斯也没有这纯金耀眼的袍子哩——赫菲斯托斯老在抱怨国库里黄金的紧张。神祗的日子并不总比凡人好过呵……”
他旋即动手把桌子上所有的东西都变作黄金,又跳着脚把餐室里的桌子,椅子,地板,乃至廊柱和天顶都逐个摸了一遍。看着这一室眩目的金光,他心里有隐秘的快感。
我讨厌这单调的蓝和白。佛律奎亚和爱琴海搁着老大远的,怎么也不能免俗——从我爷爷的爷爷那代起,所有的宫殿和楼塔都是一色一样的蓝蓝白白,白白蓝蓝……规矩又老实地,不是要给狄俄尼索斯笑煞么?……话说回来,狄俄尼索斯又如何。恁着是宙斯和塞墨斯的儿子,却连自家的老师都管不住——不过也托他的福。
弥达斯眼睛里又浮出十天前那场闹剧来:侍卫们捆了一个胡子花白的老头进来——烂醉如泥,红鼻头,嘴角淌着哈喇子——却居然是西勒诺斯。好说歹说命下人给他换了衣裳(他身上那件给树枝一东一西的挂去了好几块),又周道地伺候了他整整九天——才领了他去找狄俄尼索斯:老头儿原来是去了赫拉的蟹宴,一高兴多喝了几种,于是醉醺醺地在特摩罗斯山上逛丢了方向。
狄俄尼索斯自然是感激的,却是有保留的感激。
“这把戏对你不是怎样的有利……”他半闭着眼睛抚摩着萨梯的羊角,“虽然我谢谢你照顾老师的辛苦——我是有大神力的呀,我曾经把弥诺阿斯王的女儿变成手指缝里长着薄膜的蝙蝠——你考虑考虑,要点什么别的东西罢。”
“不哩,酒神——你教我点金术吧,我竟没有其他的想头——本来么,尊老爱老也是份内的事,我正是知道你有大神力——”
还好那时要的紧。弥达斯满意地捋了捋胡子——狄俄尼索斯终是小器不过,说什么长在自己身上的东西怎么都变不了金子,不然,现在我就有一部举世无双的黄金胡子了呢!
2005-1-15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