斯凯普爵士很有钱,或者说——像许多其他有一个年迈的富孀阿姨的年青人一样——很快会很有钱。
他刚刚以最高分拿到了O大的心理学硕士学位,校方已经同意提供(看起来有点多余)三年读博的全部费用,然而他不快活。
O大是个蚂蚁穴,世界充其量是个大一点的蚂蚁穴。斯凯普爵士把手指按在窗户的毛玻璃上,吐出一大两小三朵烟圈。博士拿到以后,该读博士后了——那样,小男孩时代的梦想就算实现了——然后呢?然后就该熬汤了:先是讲师的汤——不,这一步说不定自己可以跳过——再是副教授的汤,接着自然是教授的汤,作料加得巧,没准还能熬到研究员或是院长的汤……大学真是个学烧菜的好地方,那料——十几年都煮不烂的……这样胡乱想着,斯凯普爵士拿指甲抠起玻璃上的花纹来。
或者结婚啊。这年头,订婚八个月怎么都不算短了。班第奇小姐喜欢他显然胜过被他喜欢——这是最让他满意的一点。况且班第奇小姐是个美人呢……
不过,拿到博士帽之前就结婚,这个主意显然不会讨丹特太太的喜欢——丹特太太最近日见老了,斯凯普觉得她脸上的皱纹拼起来越来越像“继承权”这个词,好几次差点当着她的面笑出声来——当然,那也不是问题,万一(万一,他告诉自己)丹特太太那儿真的出了问题,他妻子手里班第奇银行的股份(碰巧,他掐了掐指头,这部分将占到班第奇家族财产的百分之七十)也足够消除他在经济方面的任何忧虑。上帝对自己不是很眷顾么……他欣欣然把眼光投到桌上一个红色封皮的笔记本上。
那是个很旧的本子,上面布满了褶皱和划痕。斯凯普爵士随便翻了几页,发现几则有意思的日记,其中第一则的头一个单词是以P开头的,他看了很久才辨出Perseus这个名字。
斯凯普不记得自己写过这样的东西,他早在大学里就抛弃了记日记的习惯,不过这字迹断乎是他自己的,因为那些f——斯凯普写f的方式很特别,细长的尾巴无休止地拖下去,几乎要碰到下一行字母的脑袋——却在那一刻刹住,优美地扭过大半个圆弧,跟起点重合到一起,构成一个酷似高音符号的形状——因为这,一年级时还被文法老师狠狠地训斥过——斯凯普庆幸自己没给她吓住,如今全郡——全省绝对找不出第二个这样写的人来。
然而那又有什么关系,他不记得自己写过这样的东西……下午两点的太阳是太萎靡了,眼皮竟有些沉重起来……斯凯普揉了揉眼,吐出一朵特大的烟圈,开始看那些日记:
某月某日
珀耳修斯显然是个有俄狄浦斯命运的人。
之所以不说情结,hélas! 是因为情结 (Complex) 这个词有点复杂——不是么?或许我该说:珀耳修斯是个有俄狄浦斯肤色 (Complexion) 的人?他们不都是丢卡利翁和皮拉的后人么……不过这都是废话。
宙斯爱上达那厄,化作一阵金雨落进她的地下室——可怜!天下有女儿的王啊,如果又有人预言你会死在外孙手里,你可以毒死她,缢死她,饿死她,气死她……动用一切的祖传秘笈除掉她,只是千万别用这三种方法:一. 把母子两人装进箱子里沉江(江水绝对会逆流,把他们推到岸上,然后被好心人救起来,若干年后找你算帐);二. 叫仆从把她带到深山老林里杀掉(仆从绝对会在那一天忽然良心发现,放掉她,拿猪肝鹿肝之类的回来蒙你,没准还给你做道菜);三. 把她关在塔楼或地下室里不让她见人(尤其是塔楼的墙壁上有裂缝或是地下室的天花板有漏洞时)——没用的,就算你不拿荷马,基督或是格林当回事儿——告诉你,没用的。
这不,达那厄和珀耳修斯母子居然两全了——而且那箱子一漂就漂到塞里福斯,海水就是海水,动量不一样的。 以后么还是老故事:渔夫把他们网上来,又送到王宫;塞里福斯的国王波吕得克忒斯爱上了达那厄(那简直是一定的,人家石榴裙下刚走了宙斯),珀耳修斯么肯定是不答应的——不过既是寄人篱下,就是宙斯的儿子也要打点折扣的——于是被派去取美杜莎的头。
那美杜莎也真叫一个惨字。人家蛇发女怪也没惹谁,三姐妹和和满满在岛上晒太阳,偏偏有人要砍她脑袋了——砍了也就算了,死了半天了还不让她合眼——珀耳修斯拿她的头当万金油使呢:看这个不爽了拿她的眼睛照一下,看那个别扭了再拿她的眼睛照一下,帕台农神庙的石头不要就是这么来的罢; 还连着背了环境污染的黑锅——说是珀耳修斯一路背着美杜莎的头飞过利比亚,滴下来的血变成毒蛇,吓走了花花草草,利比亚就变成了沙漠……人一背运总是要背到底的,妖怪大约也如此,不去理论还罢了。
某月某日
阿特拉斯真蠢啊。
不过说到底,还是预言造的孽。
预言说:阿特拉斯啊你当心,将来有一天,宙斯的儿子要来偷你的金苹果。
当心是没错的——种点苹果不容易,何况只有一棵;提防也没错——你兄弟普罗米修斯就是吃了不设防的苦;错就错在——唉,阿特拉斯啊阿特拉斯——你怎么也不想想:宙斯是谁?他的儿子又何止千千万?珀耳修斯脸上也没写着“我要吃苹果”,你怎么就认准了是这一个,呼拉拉把人家赶了出去?
不怪你,阿特拉斯。种苹果又不学概率;
再说那时候毕达哥拉斯都还没生出来,这笔帐,梦里也算不来的。
东方人说有位仁兄叫盘古,上撑天,下踩地,后来不知怎么累死了,身体的各部分就化了山川水泽——这不明摆着抄袭么?珀耳修斯拿美杜莎的头往阿特拉斯眼前一晃,阿特拉斯就变成了石头山;头颅变了山峰,肩膀变了峡谷,胡子跟头发变了森林;据说还引来飞禽无数,走兽若干——要在今天,联合国颁勋章都来不及。
至此,珀耳修斯已经完成保护母亲的任务。只要带着美杜莎的头回到塞里福斯,拿给波吕得克忒斯看就成了——后者当然不会善罢甘休——也不过烦美杜莎再开一次眼睛。
可是,那样的英雄传说便是不完整的。
珀耳修斯是个有俄狄浦斯命运的人。
珀耳修斯心中有空白……
某月某日
梦是奇怪的东西。长久不做梦后忽然遇到的梦境更是如此。
不,其实还是每晚都有梦的吧,只不过全忘记了(这对从事心理学的我而言,不是不可原谅的么)。没错,只是忘记了而已。
然而这个梦我却记得。象是有个声音在我耳畔复述般——
“那是个正方形的舞池,四边上各有一个黑乎乎的长方形花圃,种的什么花看不清楚。
我正站在舞池的一角上,另外三个角落站着别人:两个男人,一个长头发的女人。他们手上握着亮闪闪的匕首。奇怪的是,我看见自己手上也握着同样的东西……音乐响起来了,他们开始跳舞。
我也开始跳舞,我不知道自己什么时候掌握了如此复杂的舞姿,身体似乎被看不见的线牵动操纵着——我的舞伴们是否也有同样的感觉?
啊,不,他们看起来很自然;他们做出一连串的手脚舞动,以各种不可思议的角度扭动手腕,似乎在暗示着交替的侵犯和刺激,以及向对方屈服……音乐停了,头顶上突然有强光——啊,最先停止舞蹈的男人用匕首向自己的胸膛刺去——他倒在地上,血涌了出来——他的脚还在抽动,他死了……第二个男人,立刻也这样去做……他也死了。
我明白了刚才跳的是剑舞,那个长头发的女人必须死,我也必须死。
可是我却不想死。我招呼那个女人,看她是否愿意和我一样背叛祭祀舞的规则。然而她毫不犹豫地把匕首插进了自己的胸膛——她也死了——我一个人站在那里,羞愧万分……
我发现舞池四边的长方形花圃其实是四具黑色的棺材,我把匕首扔掉了。我站在舞伴们的尸体当中,感到孤独无比……”
早上,和班第奇小姐在花园坐着,她绵薄的嘴唇里潺潺地泻出樱桃色的情话,我握着她的手,心里却感到害怕。
某月某日
1. 奇迹般的出生。
2. 多灾多难的童年。
3. 标志着“最高折磨”的生死大战:光明与黑暗,正义与邪恶。(毒龙,魔鬼,海怪……)
4.>怪兽被干掉:英雄赢得王国或是公主。故事完满结束。
>怪兽没被干掉:耻辱和失败,郁郁而终。故事要么成为正统派悲剧,要么成为精
神病学的案例。
啊,真的,历史是多么无趣呵。
安德洛墨达为母亲赎罪,被锁在海边的岩石上。“把女儿献给海怪撕食,这样波塞东的惩罚才能结束。”阿蒙的神示所如是说。
刻普斯的公主于是戴着镣铐在岩石上发抖——其实大可不必。
我猜安德洛墨达自己也是知道的罢——诸神要选活人祭?中选的人该庆贺才是。第一条诫令服从,第二条诫令耐心——只要沉得住气,最后一刻绝对会有转机——然后要么成为尊贵的祭司,要么被升为天上的星座——不比庸庸碌碌的一芥凡人好过千倍么?有理由相信安德洛墨达是镇定的。至于眼泪么总是需要的,所谓的被动攻击(Passive aggression)。我们的公主只需要祈祷一件事,即那个即将改变她命运的人好歹别长得太抱歉了。
好在宙斯的儿子一般都看得过去,何况珀耳修斯的妈妈怎么说也是货真价实的美女。
说珀耳修斯因为爱情而拯救安德洛墨达,我是不大相信的。
珀耳修斯离开塞里福斯很久了,然而母亲达那厄的影响却没有一刻离开过他。他挣脱了镣铐,却没有把它从手臂上砍掉,于是这镣铐随着他一路飞翔。这就是人类——只是寻常人类的生命路而已: 在母亲带泪的欢笑里,小男孩出生了,他是他母亲的安琪儿,世界对他而言,就是轻盈,透明和脉脉的温情(1);有一天他忽然听见遥远的地方——或是内心深处——那不缓不急的召唤,于是他离开母亲的翅翼,开始他或庸碌或冒险的人生,他受苦,他跌倒,他振作——为了在那个叫社会的舞台上赢得一席之地(2)。或许我们该把那一席之地叫做王国或是公主?总之,为了赢得它,他必须克服母亲在他的潜意识里留下的所有影响,他要接受“最高折磨”的挑战(与海怪的战斗)。如果他胜利,便是成功地完成了从母体内的第二次分娩——他将最终切断脐带的束缚——作为母亲的儿子,他已经死亡;然而作为一个完整的男人,他则获得重生。要是——非常不幸地——他失败了,他将退缩到原先的位置,直到下一次挑战的来临;如果他再一次,又一次地失败,我们将看到(4)的第二种结局。
珀耳修斯打倒海怪,拯救了安德洛墨达,并且获得了完整的灵魂。
“二次分娩”是个有趣的话题,虽然并不新鲜。我们那位可亲可爱的狄俄尼索斯自母体出生后,被宙斯缝进了大腿,长结实后又从宙斯的大腿里再次降生;埃及自然属奥西里斯,他遭兄弟暗算,被大卸八块后,奇迹般重生并成为冥界的主判官(上帝保佑他的兄弟!);至于基督,我们可以对处女生子的说法嗤之以鼻,却抹不去耶酥在受难节(复活节前的星期五)再生的象征……荒诞剧的主角,谁都违背不了命运的剧本;几千年来,他们在各个角落神授或半神授地诞生,生气勃勃,兴风作浪,遭暗算,被杀,然后重生——怎样的一种循环宗教!人类的时间是直线移动的,每一刻都是永恒,因为没有第二次;所以人类不可能幸福,因为永远无法知道什么是最好的。那末,这些神之子们应当被认为是幸福的——?
没错,他们应当被认为是可能幸福的,就像珀耳修斯那样——
可是珀耳修斯是个有着俄狄浦斯命运的人。
解开斯芬克斯之谜没能拯救俄狄浦斯;同样的,得到安德洛墨达和刻普斯王国也救不了珀耳修斯。
于是我们得到 (5) 的结局:英雄赢得了灵魂,却丢失了心。
某月某日
班第奇小姐告诉我,她做了个可怕的梦。
在梦中,她站在长长的人龙中,排队的人都是十几岁或二十出头的姑娘;她伸长了脖子,想看看队伍的头通向哪里……她吃惊地发现每个走在最前面的女子,都一一被断头机斩掉了脑袋。她想她应该颤抖,然而她发现自己毫无畏惧地等在人龙里,似乎轮到她时,她将自愿且欣然地接受同样的命运。
这个梦很好解释,我却没有把我的想法告诉她。
借着梦的窗口,我窥探并且怜惜我那娇小未婚妻的天真。她也许没有意识到,自己的潜意识正在学习解放自己的身体,并试图履行其母性的生物角色——并且获得自然而完整的灵魂。只是,这个角色必须通过牺牲来完成,殷红的,痛苦的牺牲。
牺牲——来换取灵魂,而灵魂是可以被制造的,并且制造者只能是灵魂的拥有者本人。
我给她沏了茶,茶叶在杯子里茵茵地舒展开来,隔着玻璃我看到她的手指,是一种淡到辨不出的粉红。她的笑脸在升起的氤氲地荡开来,我看见的却是安德洛墨达的容颜——
这是可能的么——安德洛墨达通过牺牲完成了完整,而珀耳修斯依旧是破碎的……?
某月某日
一号,把眼睛给我。
二号,把眼睛给我。
三号,把牙齿给我。
比瞎子更倒霉的显然是格赖艾三姐妹,因为她们并没有瞎,就是说,三个人轮流使用一只眼睛,一颗牙。她们对那片刻的光明有眷恋,而眷恋使生命危险。
契约的力量——啊,我不是达尔文主义者,然而很难想象生存的需要——或者只是便捷的需要,会不曾在三个格赖艾身上燃起焰火,使她,或她, 或她,在接过那只宝贵眼睛的刹那,想要把那眷恋的悸动和不安,变成永恒拥有的满足和安详——何况,传说告诉我们,这三姐妹之间的关系并不如人们想象得那样和美。于是我们不得不在那个强有力的契约面前低下头来;尽管那是个奇怪的契约,我们不知道它是什么,然而在这个约定的束缚之下,几千年来从未有人听说格赖艾三姐妹为眼睛厮杀。我们只能想象,那契约保证了某种不可挽回的集体毁灭——当违约的欲望在任何一名立约人身上萌动时。
第四方的介入,必然将粉碎这个美丽和坚定的三角。
珀耳修斯对格赖艾们并没有恶意,她们只是他雄心勃勃的棋盘上最不起眼的子,他要的将军是美杜莎的头——然而用动机为结果作辩解是一件极无聊的事情,事实——在日光下曝露无疑的行动——才该成为结果负责人;此处的事实是:珀耳修斯在黑暗中接近她们,趁她们传接那只眼睛的刹那(此时他面对的是三个瞎子),夺走那只眼睛,并以此要挟她们讲出通向美杜莎的路。
残忍的天之骄子啊,应当听听穷人被夺走最后一碗白菜汤时的恐慌。
当然,眼睛后来是还给了格赖艾们——志在啖龙肉的人要白菜汤做什么?然而那一刻至暗与至无的恐惧,已经使那碗失而复得的汤失去所有的味道,她们已经不知道如何去品尝——就像一名死囚在绞刑架上绞了二十秒,居然没有被绞死;虽然他忍受的非人间的磨难为他换来了法官的垂怜,那赦免却已没有任何意义;他已参透苦中之苦,于他,生和死已不复有别。
珀耳修斯就这样充当了那个本事不济的刽子手的角色;
于是他后来的命运不再值得同情。
从刻普斯回来后,珀耳修斯带着刚赢来的新娘返回塞里福斯;不出所料,他母亲达那厄正被波吕得克忒斯苦苦纠缠,只得躲进宙斯的神庙;珀耳修斯于是给这个傲慢的老人看美杜莎的头——自然,波吕得克忒斯这次不信也得信了——因为在接触到美杜莎眼睛的那一刻,他已经变成了跋扈而荒谬的石像。
原本宙斯的儿子应当成为第四种结局的典型,自矜,并且陶醉于对个体意志的礼赞。然而珀耳修斯忘了,有一种东西是连宙斯都必须臣服的;一只看不见的手,在它那神秘且不承认意识作用的摆布下,奥林波斯诸神只是披金挂银的道具。
我们都已猜到它的名字。没错,珀耳修斯只是命运的试验田里的秧苗,注定等不到果实盈穗的秋天。他在掷铁饼的比赛中使出了与海怪搏斗的力气,然而——风并非有心和他开玩笑的——却砸到了自己外祖父的脑袋上。达那厄的父亲终于后悔用沉江的方式摆脱这母子俩——这也是他死之后的想头了。
珀耳修斯没有弑父,他杀的是自己的外祖父;没有娶母,他在保护母亲——也是竭力摆脱母亲影响的过程中为自己赢得了另一位新娘;
然而我依然要说,珀耳修斯是个有俄狄浦斯命运的人。
某月某日
我正往山上爬去,日头很大。山路上开满了拧黄,暗紫和酒红的雏菊。
到达山顶的时候我已经大汗淋漓,却没有看到极致的风景。那只是一个乱石滩,上面躺着一具人形的石棺。
我看到我自己移开棺盖,坐了进去,慢慢躺下来。一个袭黑色披风的人走近来,向我脸上泼洒冰凉的水,给我看一根叶片稀疏的树枝……
树枝末端挂着一只梨。
日记的正文到此为止。
斯凯普爵士恰好抽完一支烟,细碎的稀疏的云还在房间里缭绕。
警示么?嘴角不由得牵起一痕有气无力的笑。
他明白了那个舞蹈的梦,它不过是要告诉他,他必须要做出巨大的改变,他的童年已经滞留了太久——如果他不愿意像其他的舞者那样付出代价——自愿且快乐地换除灵魂中那些业已腐朽的零件,他将感到被孤立的羞耻——他将永远自卑。
而登山……无疑是更明晰的暗示:长久以来他一直追求某种东西,并坚信它将带来幸福。(学术追求,精神之乐,或者——无上的ego——你也许会这么称呼它)然而在终点等待他的却是一种陌生的命运,即屈服于一个更加完善和强大的人。那个人向他昭示了人间至善的可能;并且,超越他意志的——他的灵魂的中转站——是母性的意象,那个拥着他,使他沉沉陷入黑暗的温暖的石棺……
“弃绝!”那个声音在他耳畔低低地重复:“弃绝!你求索的将是你得不到的,你得到的将是你不求索的。”
“别这么武断吧!——看,已经有大光辉泻进洞口了。上帝脚下紫色丝绒的坐垫上有我的一席之地!”
“你还不明白么?珀耳修斯得到了灵魂,原应该是个完善的人——可是他用心交换灵魂——他打碎了自己亲手塑的偶像!可是你——你不用这样做!你不用放弃你的心……你将在宇宙的怀抱里酣睡,她的素手将在你的额头围上一圈星星!”
“我不要宇宙的星星——我只要我自己的那一颗——叫作斯凯普的那一颗!”
“可怜的人!Scalpel爵士,真可怜啊……你一直没有发现吗?你算什么呢?你只不过是一把解剖刀!”
斯凯普的心发出一声暗哑的爆裂声,他听到自己黑色的血液汩汩里从一道口子里涌出来。那是献给青涩的少年时代以及某种叫作理想主义的东西的告别乐章。
只是一把解剖刀吗……
“那么,班第奇小姐又是什么……?”
“Miss Bandage……是绷带啊……”
生活是用锅底最后一勺子面粉摊蛋饼:左半边粘了底,扯下一小块,你用木勺子往右半边上那么一刮,刮下点糊糊把左半边的洞补上,结果右半边扯下一大块,整张饼就这么残废了。
这种事,小时候玩过橡皮泥的人都知道。问题是,大多数人依然敌不过把那个洞糊上的欲望。
修缮!第六感告诉他们,修缮!并且救赎——要不就灭亡。
无数个唯我论者在这个声音面前败下阵来。
斯凯普爵士放弃了O大的博士课程,与该年九月在圣三一教堂与安娜·班第奇小姐结为夫妇,主证婚人是他读硕时的导师。
至于他有没有得到救赎,则要去问斯凯普本人——或是那个红色封皮的日记本。
可以肯定的是,丹特太太果然没有无休止地壮硕下去,并在侄子结婚后半年内,爽爽利利地给他留下了一笔壮硕的遗产。
2005-3-4
